2023年公共管理学院MPA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

发布时间:2023-04-17 15:57:43 来源: 查看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MPA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1)。

1、考生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详细结果请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zsgl.uestc.edu.cn/ksxt)查询。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我院拟录取或已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将不得再参加我校调剂或被我校拟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学院反映。电话:028-61831867,邮箱:spa@uestc.edu.cn。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5日前在飞书上完成以下手续:

(1)上传本人近30天内二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

(2)上传《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相关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3)MPA考生均需上传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强军计划除外)、《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附件3)。考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4)上传方式:飞书【工作台】-【审批】-【发起申请】-【拟录取考生资料上传】(点击查看资料上传说明)。

5、档案与派遣

按照电子科技大学招生要求,MPA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不调档、不派遣。

6、被拟录取的考生因参加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学院拟录取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德成     联系电话:028-83202542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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