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优秀,树立典型,鼓励学院MPA学子传承和创造优秀,公共管理学院将于4月28日举行2024年学生表彰大会,表彰自2023年5月以来,在学习学业、学术科创、领导力、基层实践、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将通过自主申报与组织(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产生。现面向MPA学生启动相关表彰奖项的申请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获评同学将授予“公共管理学院MPA奋进之星”荣誉称号,并在学院表彰大会现场颁奖。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模范作用突出,在所申请的领域有突出表现并在同学中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申请类别(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
A.在专业学习、学业成绩上取得优秀成绩或取得突出进步的同学;或者完成高质量毕业论文,获评4良(含)以上的同学;
B.立足岗位工作,坚守基层一线,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国家治理、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等,服务地方建设和社会发展,在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同学;
C.担任班级学生干部,凝聚班级合力,积极开展班级活动,业绩突出的同学;
D.积极参加科创竞赛、行业比赛并取得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同学;或发表高水平论文、资政报告的同学;或起草撰写了相关行业规范的同学;或撰写的相关报告获得市厅级以上批示的同学。
E.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取得良好的社会与经济效益,或积极加强文化传承与繁荣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同学。
原则上获评各类别人数不超过12人,若有特殊情况,可依据各类别申请同学进行动态调整。
三 申请流程
请申请的同学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4月19日(周五)中午12:00前交至各年级班主任处,学院将根据申请同学情况,择优选拔。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4月16日